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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9
点击次数:29 来源:诸暨讨债公司 官网:https://zhu.hflmwl.com/诸暨清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商铺租赁引发的纠纷。
2023年5月,被告刘某因经营需要租赁原告谢某店面,双方签订了《店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年租金2400元。后原告、被告续签了一年合同,但因被告未经原告允许而擅自将店面转租至第三方张某使用,原告决定于2025年5月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而被告刘某希望继续租赁该店面,且实际承租人张某在店面内留存了大量物品,双方争执不下,原告就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空其店内存放的货物并归还店面及支付合同到期后未付的二个月租金。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矛盾激烈,若直接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后续执行也存在困难。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四位一体”联合调解机制,由八都法庭法官、八都派出所民警和八都镇司法所干部共同组成调解团队一同对本案进行调解。调解团队精心研判案情后,决定邀请原、被告一同到店面现场勘验并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及实际承租人张某剑拔弩张,甚至纠集朋友前来“讨要说法”,指责、抱怨声此起彼伏,秩序一片混乱。调解团队见状立即警告在场人员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理性维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调解团队的劝解下,现场局面得以缓和。
同时,调解团队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仔细梳理争议焦点,一方面向刘某解读法律条款,释明其应履行义务以及若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和法理角度劝解原、被告及实际承租人应理性维权。原本“唇枪舌战”的现场在调解团队和风细雨的调解声中变得“风平浪静”。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握手言和,在调解团队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笔录,被告支付了剩余二个月的租金,并当场开始清空店面内存放的物品。当日中午,原告以被告已清空案涉店面内的货物及付清超期占用店面租金为由向法院申请结案,至此该起租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