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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1
点击次数:33 来源:诸暨讨债公司 官网:https://zhu.hflmwl.com/诸暨收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债权方合法权益,又为债务方预留了经营空间,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据悉,2023年11月25日,被告在某借款平台向武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800元,约定借款年利率为7.80%,期限至2024年11月25日。同日,被告与黑龙江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该担保公司为被告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4年6月28日,因被告逾期未还款,担保方向出借方累计代偿1923.88元,被告与武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因该担保公司的代偿行为已消灭,担保方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
综上,担保方就被告上述2800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累计代偿款项1923.88元,并依法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此后,担保方进行权利转让,且已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被告。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未向作为现债权人的原告履行支付义务。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分别与双方沟通,向被告释明追偿权的法律依据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同时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困境。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