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丽依拉(化名)和买买提(化名)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新源县法院2016年11月3日作出判决,买买提在判决书生效后迟迟没有履行66个月抚养费共19800元及生活安置费50000元的执行义务,且未将二人共生子哈某交给古丽依拉。古丽依拉于2017年2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后二人达成协议分期还款,但买买提至今没有履行义务。2022年1月,古丽依拉申请恢复执行,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共69800元。
诸暨要账公司执行阶段法院逐向其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经调查,买买提没有固定收入,冻结被执行人所有银行卡,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买买提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严重后果。买买提考虑到如继续拖延履行对他造成极大影响,进而影响偿还银行贷款,但由于买买提长子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需要处理后事,请求法院能给予宽限时间,考虑到买买提实际情况,法官同意了其宽限履行的请求。1月21日上午,筹到了足够资金后,被执行人买买提主动到新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还清了剩余案款50028元,法官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人,这起长年未执行的婚姻家庭纠纷得以顺利执行完毕。